如今學生上學都是有專屬的檔案,上學選學校也是看學生的所在地的劃片的,公辦小學的入學是沒有什么硬性原則,只有學生符合學校劃片招生,是可以直接免試入學的,而對于部分私立小學的入學條件是看每一所學校的不同情況,家長可以去具體了解,而題目中提到小學學校不接收學生,要是學生符合這所小學的入學條件,學校就沒有理由不接收,那么為什么會拒絕接收學生呢?遇到這種情況家長該怎么辦呢?下面的內容大家參考一下!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的入學原則是,學校劃片招生,學生就近免試入學。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校的分布數量以及生源情況,綜合考慮學校的容納情況,以登記為主要原則,為學校劃分學區。學生根據劃分的學區,就近入學。
對于其他類型的情況,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位的剩余情況統籌安排。總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會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關于小學的入學年齡,按照的相關規定,執行的是六周歲,時間節點是以每年8月31日向前推六年,今年秋季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對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由打工地所在的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位剩余情況,會統籌安排, 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在父母打工地有學上,不能人為造成輟學現象。
學校不接收家長該怎么辦?
關于題主所說,孩子符合小學的入學條件,學校不接收,我不明白,學校不接收,是否給出你不接受的理由?
如果按照學校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已經提供了,入學所需要的資料,經過了學校審核,學校因為學位不足而拒絕接收,你可以向當地的主管部門反映,由他們跟學校協商,增加孩子有學上。各級相關部門,應該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這是《義務教育法》的規定,這樣的規定帶有的強制性,人沒有權利剝奪孩子的受教育權。學校拒絕接收孩子,肯定有一個理由不能無緣無故導致孩子輟學,相關人員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臨近開學,學校如果在學生符合入學條件的情況下拒絕接收學生,肯定是有理由的,如果沒有理由,就可以去當地的主管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