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孩子是在哪一個教育階段都不需要體罰,而且體罰也是被明令禁止的,體罰不僅在孩子的身體上會造成傷害,更重要的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留下的心靈創傷沒辦法抹去,沒有誰是的,孩子當然在成長過程中也會犯錯,可是難道只有體罰才能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嗎?現在大多數家長和老師都已經不贊成并且極其反對體罰學生了,很多家長和老師在教育孩子上有自己很新穎獨到的方式,不需要體罰。以下是伊頓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不需要體罰的具體原因。
不需要體罰這是因為?
1、教育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學生:
很早以前,教育部就提出了廢止對學生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指示,禁止采取使學生肉體和心靈遭受痛苦的體罰與變相體罰。此后,體罰學生以法律的形式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樣以來,體罰與變相體罰無論對學生造成怎么樣的后果,甚至體罰帶來了的好處,嚴格的說,都是違法行為。
2、學生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
《憲法》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不受侵犯。無疑學生也有這項權利。那么教師毆打學生、罰站、餓飯、大量抄寫作業等懲罰就是侵犯了學生的人身自由權。《憲法》還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教師辱罵學生、面壁思過、在的時間內限制了學生的人身自由,對學生表面上看起來是體罰,其實更嚴重的是學生心靈的創傷,這種創傷就是對學生人格尊嚴的侵犯。
3、傷害了學生的身體健康與心理健康:
體罰的教育方式讓學生心身備受煎熬,長時間的罰站,長時間的面壁思過,毆打都會讓學生身體受到傷害。我同事一直喜歡用罰站的方式教育違紀學生,一站就是兩節課的時間,一次班上一名男生吸煙喝酒被他看到了,他還是用罰站的方式站在教研室,等兩節課上完發現這學生面色蠟黃,滿頭大汗,在地上坐著,我這同事才急忙送去醫院進行了治療。從此之后,不再對學生懲罰了。體罰與變相體罰傷害的不僅僅是學生的身體健康,更嚴重的還有心理健康,身體的傷痛有好的時候,而內心的創傷一段時間內無法愈合。為了學生的健康,教師就不能用體罰的方式教育學生了。
4、體罰的教育效果滿意想象的那么有效:
古語說:“棍棒底下出孝子,嚴師出高徒”??雌饋?,打罵的體罰方式確實能起到作用。毋庸置疑,在舊社會里,人們的思想比較迂腐、法制也不健全、人治高于法治等等條件的制約下,父母和老師打了孩子與學生天經地義,施教者與受教者都覺得這才是應有的教育方式,“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誰敢反駁?體罰了僅僅是身體方面的疼痛,內心心安理得。但是現在社會呢,以人為本,尊重人是較基本的教育規范,還想用舊社會體罰的方式,學生表面上默認了,但是心里這么想的?能達到教育的目的嗎?可想而知。
綜上所述,老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體罰并不是需要的,而且有很多其他的引導方式可以教育學生,為什么要使用體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