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學曾作為大多數考生望而卻步的“學校輸送器”而,因此很多考生都想去那離讀書。不過,在衡水中學控制權紛爭6月中旬被曝光后,一部分質疑聲也涌向了其他省區的衡水一中合辦院校,其中就包括定于今年9月招生辦學的、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的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
記者注意到,6月中下旬以來,就有網友在玉溪當地網絡平臺上刊文,指出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所稱的“把教育、學校引入玉溪”、“師資隊伍、管理團隊等由衡水中學認可及選派”等說法不實。
這名網友稱,其注意到河北省教育廳要求衡水中學、衡水第一中學進行整改的文件以及衡水第一中學董事會6月16日對外公開發布的聲明。據該聲明,自2014年9月19日23時40分民辦衡水第一中學公章被河北衡水中學張文茂校長強行取走后,衡水第一中學董事會從未授權個人和團體合作成立分校等事宜。自2014年9月19日23時40分至發布聲明的2017年6月16日,以衡水第一中學名義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等辦學過程與經營性活動,與衡水第一中學董事會和投資方無關聯。
上述網帖經轉發后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有人質疑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是否為“純私立學校”,也有人指出該校“收費1.3萬過高”。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4月28日,紅塔區政府與云南長水教育集團簽約合作辦學,云南長水教育集團將河北衡水中學(實為“衡水第一中學”)引入玉溪,聯合創辦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
云南長水教育集團總部位于昆明市呈貢新區。2013年2月,云南長水教育集團與河北省衡水中學(實為“衡水第一中學”)開始籌備合作創辦云南衡水實驗中學。2014年3月后,云南衡水實驗中學滇池校區、呈貢校區、宜良校區、西山校區等陸續建成招生辦學,此次遭遇質疑的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也可稱為云南衡水實驗中學玉溪校區。現任河北衡水中學校長張文茂為云南衡水實驗中學名譽校長,云南長水教育集團現任董事長張韶維為云南衡水實驗中學董事長。
7月19日,用戶“紅塔區教育局”在玉溪當地網站“高古樓”上發布了《紅塔區教育局關于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辦學情況的說明》。7月25日紅塔區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確認,該賬號為該局,情況說明也由區教育局發布,發布目的是主要是對“高古樓”網站上一些網友的疑問做出的答復。
該情況說明稱,近期,部分網民因處在信息傳媒的末端和弱勢位置,對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的辦學有不同程度的顧慮,作為紅塔區教育主管部門,區教育局作如下說明: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是紅塔區政府與云南長水教育集團合作,引進衡水中學好的教育資源創辦的區政府所屬的高中學校,是國有民營學校,和純私立學校有本質區別:1。通過反復考察、論證會、座談會、民意調查等多方論證慎重比選,經過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相關程序決定。2。創新機制,合作辦學,引進衡水中學“學校、學校長、教育”,通過“引外強內”,建 “全市示范,全省持平,同步”的高質量、特色化高中。3。雙方簽訂具有法律效應的合作協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4。學校固定資產包括設施設備權均歸區政府。長水教育集團作為合作方從軟件上負責學校辦學和管理,接受政府監督和評估。
此外,紅塔區教育局還指出,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是一所公、民合辦的普惠性、公益性高中。合作條件之一是以政府辦學的普惠性與公益性保障為前提,每年招收紅塔區行政區內初中生比例不低于80%;每年提供學校招生規模40%的公費學位招收紅塔區籍學生,公費學位之外的學位收費遵循玉溪消費水平合理確定并報經當地政府審核批準后執行。按協議約定,經區紅塔區人民政府審核,今年云南玉溪衡水實驗中學自費生學費收費標準為1.3萬元/每生每年。
情況說明較后稱,云南玉溪紅塔區區委區政府舉全區之力克服重重困難全速推進辦學各項準備工作,確保云南衡水實驗中學玉溪校區9月招生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