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近年來比較常見的現象,大部分進城務工農民工或者城市流動人口都會讓孩子在城市接受教育,一方面能夠讓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另一方面家長也能及時看管孩子。高考政策的不斷改進,也讓參加高考的孩子和家長們體會到了教育的公平!
下面是2017年高考較政策策,供參考,具體以各地考試院公布信息為準。
2017年高考較政策策
1.非我省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還須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并具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且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就讀中學提交《2017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由現就讀中學匯總后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招生辦,經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2.非我省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3.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就讀中學提交《2017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由現就讀中學匯總后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招生辦,經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4.隨遷子女考生還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和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2)穩定住所證明。考生本人或其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或考生和其監護人在我省的暫住證(居住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監護人就業證明。監護人在我省的就業單位或所在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較政策策等信息不斷調整與變化,所提供的高考政策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放心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